行业资讯 industry

名  称: 上海伟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

地  址:上海市虹口区长阳路235号 

电  话:021-55382728  

邮  箱:info@von-sh.com  

传  真:021-55382728-8018

网  址:http://www.von-sh.com

行业资讯首页 > 行业资讯

国家卫健委通知!医疗机构急需增配医疗设备

2019-11-13 11:09:42

  近日,据国务院官网消息,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诊所改革试点地区诊所基本标准(2019年修订版)的通知。从通知的内容可以看到,在医疗器械的配置上增加了许多条款,这对经销商来说,无疑又打开了一大市场。

  

国家卫健委通知!医疗机构急需增配医疗设备(附清单)


  目前,《试点地区诊所基本标准》仅限于在北京、上海、沈阳、南京、杭州、武汉、广州、深圳、成都和西安等10个诊所改革试点城市使用,根据试点城市运行经验并完善后,适时在全国范围推广。

  诊所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,不设住院病床(产床),主要提供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。

  在人员配置上,临床医师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,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,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。(2010年版本职称要求为执业医师)

  同时,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,护士人数需符合诊疗服务需求。设医技科室的,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。

  这些设备需配齐

  《诊所改革试点地区诊所基本标准》中指出,在设备配置方面,需要:

  基本设备:诊桌、诊椅、诊察床/诊察凳、方盘、纱布罐、听诊器、血压计、体温表、压舌板、药品柜、紫外线消毒灯、污物桶、高压灭菌设备、处置台等。

  急救设备:氧气瓶(袋)、开口器、牙垫、口腔通气道、人工呼吸器等。

 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。其中,临床检验、医学影像、心电、病理、消毒供应等与其他医疗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协议,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,可不配备相关设备。(相较2010年版增加医学影像、心电、病理等)。

  诊所的使用面积和建筑布局满足诊疗科目医疗需求。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,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。

  同时,建立信息系统,并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标准要求,与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。

  上海伟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,提供手术室及ICU一站式方案

  作为中国知名医用吊塔品牌,上海伟行医疗一直致力于为医院提供手术室及ICU一站式解决方案。除了手术室必备的医用吊塔、手术无影灯、电动手术床之外,伟行还提供各种医用家具,如上文国家要求诊所配备的基本设备,伟行基本都拥有。如果你想了解此类产品,可以拨打电话021-55382728咨询。


首页

网站地图

销售电话:021-55382728
地    址:上海市虹口区长阳路235号
传    真:021-55382728-8018
邮    箱:info@von-sh.com

上海伟行 © 版权所有 沪ICP备14025083号

友情链接: 医用吊塔 | 医用吊桥 | ICU吊塔 | 手术室吊塔 | 手术无影灯 |